根据市、区有关文件精神,为优化队伍结构,充实基层工作者队伍,华林街道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,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:一、招聘原则突出政治标准,坚持德才兼备,遵循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,采用公开考试、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人员。二、招聘职位1.党建指导员1名;2.社区组织员2名;3.综合治理办公室工作人员3名;4.公共服务办公室工作人员2名;5.社区建设办公室工作人员2名;6.街道党校(党群服务中心)1名。三、报考条件(一)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:1.遵守国家的法律、法规、规章,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,政治素质好;2.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,愿意履行临聘人员聘用岗位职责与义务;3.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(原则上大专及以上学历)、专业或技能条件;4.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;5.年龄:男45周岁以下(即年8月31日以后出生);女40周岁以下(年8月31日以后出生)6.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《广州市荔湾区华林街道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》。(二)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,不得报考:1.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;2.涉嫌犯罪、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;3.有参加非法组织经历的;4.近两年内,在机关、事业单位招录(聘)考试、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;5.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。四、报考程序(一)发布公告年8月23日起在广州市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(