警惕!警惕!警惕!
近日,省卫计委发布了
11月江苏全省传染病疫情情况
全省共报告甲、乙类法定报告传染病
发病例,死亡37人
从11月1日零点到11月30日24点,全省共报告甲、乙类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例,死亡37人。肺结核成为报告发病数居第一位、报告死亡数居第二位的病种。
记者昨天从疾控部门了解到,我市近些年肺结核发病和死亡数处在稳定控制并有所减少阶段,但春节前后会有一定的波动。近期,流感、诺如病毒、禽流感、水痘等多种疾病进入高发期,疾控部门提醒市民注意预防,勤洗手,避免到人多拥挤的公共场所。
肺结核春节前后会有一定波动
据悉,我市近些年肺结核发病和死亡数处在稳定控制并有所减少阶段。肺结核与季节并无直接关联,与人口流动量稍有关系,一般在春节前后会有一定的波动。
怎么判断自己患上肺结核病了?疾控专家表示,市民如果咳嗽、咳痰2周以上,或痰中带血丝,并且常感到疲乏无力、食欲减退、消瘦、夜间盗汗、午后发热、两面颊潮红等情况,那就可能染上肺结核,“怀疑得了肺结核,医院就医。”
“与肺结核患者长期密切接触,会有被感染的风险。”疾控专家说,有效的预防措施是:在传染期内建议患者隔离治疗,传染期消失后再返回家中。在家中治疗时,安排独立房间,尽可能佩戴口罩。
什么是甲类传染病?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,传染病分甲类、乙类、丙类三类。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、霍乱。此类传染病一旦出现,城市2小时内,农村2小时内要电话报告防疫站。
其他乙类传染病和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,需要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、控制措施的,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报经国务院批准后予以公布、实施。此外,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、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,以及丙类传染病中甲型H1N1,按甲类传染病处理。
什么是乙类传染病?乙类传染病包括传染性非典型肺炎、艾滋病、病毒性肝炎、脊髓灰质炎、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H7N9、麻疹、流行性出血热、狂犬病、流行性乙型脑炎、登革热、炭疽、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、肺结核、伤寒和副伤寒、流行性脑脊髓膜炎、百日咳、白喉、新生儿破伤风、猩红热、布鲁氏菌病、淋病、梅毒、钩端螺旋体病、血吸虫病、疟疾、甲型H1N1流感(原称人感染猪流感)。
什么是丙类传染病?丙类传染病也称为监测管理传染病,包括流行性感冒、流行性腮腺炎、风疹、急性出血性结膜炎、麻风病、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、黑热病、包虫病、丝虫病,除霍乱、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、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。
来源:苍梧晚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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